为了响应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21年11月11日,我校生活垃圾屋试行启用。
垃圾屋启用后,同学们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环保志愿队引导员引导同学们将垃圾按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以及有害垃圾分类,并正确投放对应的投放口。
据了解,环保志愿队由引导员、监督员、宣传宣讲员以及回收员等四小队组成。引导员负责在各寝室楼下垃圾投放点引导学生按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监督员对错误分类、投放的现象进行拍照监督;宣传宣讲员将结合国家“绿色发展”相关政策开展宣讲活动;回收员将同学收集的回收物整理回收。
图 1引导员进行引导
图 2引导员进行引导
图 3帮助同学进行正确的分类
通讯员:张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