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温州市垃圾分类号召,提高师生环保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有效落实“资源再利用、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类”的分类方法,倡导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现将实施垃圾分类、更换垃圾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及公共区垃圾桶摆放说明
1.办公室摆放二分类垃圾桶:可回收和其他垃圾(带盖),每个办公室1个。
2.公共区摆放三分类垃圾桶:易腐、可回收、其他垃圾,每个厕所1个。
3.摆放分类垃圾桶时,同时撤掉原旧垃圾桶。
4.摆放时间:11月10日起。
二、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垃圾桶摆放说明
1.公寓楼门口摆放分类垃圾屋:非智能和智能型(兑换),按四分类投放。
2.宿舍内摆放二分类垃圾桶:可回收和其他垃圾(带盖),每个寝室1个。
3.摆放时间:预计11月底前。
三、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后勤基建处
2020年11月9日